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
发布时间: 2018-04-26来源: 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双峰县委365bet娱乐在线关于印发〈365bet娱乐在线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双发〔2015〕9号)和省编办的最新要求,设立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外可使用双峰县物价局名称开展工作),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整合的职责
将原县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划出的职责
将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四)划入的职责
1.将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研究拟订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2.将原县煤炭局拟订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3.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国民经济运行调节、节能监管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4.将县监察局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务平台电子监察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有关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增加的职责
1.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职责。
2.统筹协调双峰县纳入湖南省湘西地区开发工作。
3.统筹协调推进融城战略的实施工作。
(六)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的职责
1.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2.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4.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措施。
5.依法主管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五)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统筹促进落实西部开发政策、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牵头建立完善日常保护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管道安全运行;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十一)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实施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二)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政务电子监察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四)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五)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市场主体准入的审核,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制度等相关工作。
(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财务股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信息、督查督办、机关财务等工作;牵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负责本单位经费的预算编报、执行和决算;负责会计资料、原始凭证的汇总及归档;指导、监管局属单位财务工作。
(二)综合股(加挂发展规划办、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提出生产力布局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提出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跨区域城市群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加挂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价格听证。
拟订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招投标等相关行政许可和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过程中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对项目法人、工业项目、能源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执法;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
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县发展和改革局保留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有关行政许可重大类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审批、非重大类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亿美元(不含)以下鼓励和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范围核准事项
(五)固定资产投资股(加挂县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判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方向、政策和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年度县预算内建设资金的投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牵头负责县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上级委托对中央在双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和省投资项目计划;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稽察和监管;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对中央和省级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研究提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重大项目信息收集汇总、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名单并牵头招标选择代建单位;拟订代建管理相关配套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农村经济股(加挂县以工代赈工作办公室、县湘西地区开发工作办公室牌子)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移民后扶等发展规划,安排预算内相应领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审核、备案和申报相应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西部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西部开发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结构调整、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县西部开发扩大开放、招商引资、人才技术培训的政策建议;组织重大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建立西部开发项目库;承担县西部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工业和基础产业股(加挂县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办公室牌子)
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衡接平衡;研究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国家、省、市、县综台平衡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承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审批的工业项目的申报与投资管理;参与研究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提出全县基础设施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统筹能源,交通远输体系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衡接平衡;审批、核准、申报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审核,报批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拟订民航发展规划,负责铁路,民航项目的申报工作。综台分析交通状况,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重大问题的协调,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判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高新技术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衡接平衡;负责高技术产业化相关工作,
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制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技术创新工程、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等项目;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安排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专项项目和投资计划,提出相关的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八)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加挂县节能监察中心牌子)
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重大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拟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组织拟订节能减排的规划、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佔审查;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污水垃极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审核及资金申报、安排建议。宣传贯彻节能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论证,提出评审意见,负责对全县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及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节能技术、节能产品、节能新机制的推广。
(九)地区经济和转型发展股(加挂县园区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判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统筹推进我县国家、省、市区域战略的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区城经济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老工业城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和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政策;协调国土和矿产资源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统等完善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参与拟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重点流城水污染治理规划;参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区城功能区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综台协调推进全县经济转型发展。负责省级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综台协调工作,负责联系开发区工作,协调处理开发区建设重大问题;组织指导编制开发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主要经济指标发展目标;研究分析开发区经济运行形势;研究提出开发区发展支持政策,优化布局、产业定位等重要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并督促落实;负责指导开发区发展重大专项工作的执行落实;负责协调、调度开发区信息报送工作;参与县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作考核的有关工作;承担县园区管理日常工作。
(十)社会发展股
研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拟订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领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下达预算内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参与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审核工作。研究提出人口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参与拟订就业及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发展规划、计划,推进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十一)服务业股(加挂财贸金融股牌子)
研判服务业发展趋势,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衡接平衡;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重大政策,指导协调服务业发展专项政策的拟订,组织修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县服务业引导资金安排建议;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发展;研判县内外市场和经贸运行态势,拟订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两控相关工作;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审核、申报和安排建设项目和资金;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储备调控工作,拟订县级储备库建设规划,审核、申报并组织实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和重大设施项目建设;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汇总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对财政、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执行效果;提出全县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推进产业、创业和私募股权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指导推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核准和备案境外投资项目,并指导和监督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相关经济合作并协调成果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十二)价格管理股
负责政府定价目录内商品价格和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管理,负责延伸服务及相关设备材料等价格和费用的管理;研究提出年度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健全价格改革配套机制;管理水、电、气价格;承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者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价格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景区门票及载人工具的价格管理;监管邮政、电信服务资费;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的管理,参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有线电视、殡葬服务、垃圾处理、环卫有偿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机动车停放服务等公用事业的价格管理;负责中介服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者指定配套服务价格的管理;承担《服务价格登记证》办理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产品价格监管;承担保障性住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管理;负交通运输价格及延伸服务收费、车辆通行费管理;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协调处理价格政策争议。
(十三)收费管理股
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和法规;参与审核行政性收费项目,会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性收费标准,负责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审批申报工作;管理全县各类教育收费,承担行政性收费及服务价格监管工作:负责各种培训类收费的监管;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工作;承担《收费许可证》办证工作。
(十四)人事政工股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体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体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群团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四、人员编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1名,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主任1名(副科级);正股级职数14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人员只出不进。
五、其他事项
(一)县“两型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按内设机构实施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从原机关事业编制中划转)设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两型”社会建设,负责研究提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组织编制和实施“两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组织实施“两型社会”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对“两型社会”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价和奖惩工作;承担县“两型社会”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
按内设机构实施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从原机关事业编制中划转)设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协调维护和优化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有关工作。
(三)县能源办公室
按内设机构实施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从原机关事业编制中划转)设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规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能源的对外合作,统筹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政策与规划;牵头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日常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四)县发展研究中心
按内设机构实施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从原机关事业编制中划转)设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长期性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政策提出建议;研究国民经济的发展动态,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县价格监督检查办公室(加挂12358价格举报中心牌子)
按内设机构实施管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从原机关事业编制中划转),设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价格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帮助和督促被查单位纠正价格法行为,规范价费管理;开展商品和服务的明吗标价工作并检查落实;组织全县群众性义务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12358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平台建设,建立快速处理突发问题预案,确保价格举报系统畅通,快速处理投诉举报,维护举报人合法利益
(六)双峰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双峰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双峰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主要职责是:研究筛选重点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库,组织或参与重点项目的前期论证;牵头制订重点项目管理和考核办法,牵头或参与重点项目开发、谋划、衔接等工作;牵头负责重点项目协调、调度、督查、考核评比等工作。
(七)双峰县价格认证中心
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制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国家机关对各类涉案标的和涉税财物价格进行价格认定;对行政辖区内的商品房进行价格认定;接受委托对社会经济活动中价格行为合法性、价格水平合理性进行鉴定认证;提供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为部门、行业或企业的调定价格工作提供前期调研、评估认证和可行性研究咨询。
(八)双峰县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加挂双峰县价格监测中心、双峰县价格成本调查队牌子)
正股级全额款事业单位,定编制6名,设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受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对市场价格水平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研究提出调控市场价格总体水平的目标和措施,及时向政府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和措施;负责调查分析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等在价格领城的反映;实行价格预测预警并适时提出预警建议,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主要工、农产品的成本调查任务及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九)关于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三定”规定明确的以及县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规划。
2.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所分管领域内的县级专项规划,并制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对需要安排中央、省、市及县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要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意见。
3.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有关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有关部门须与县发展和改革局会签,也可与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上报。
(十)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职责分工
1.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投资审批、核准、审核的范围、标准和程序。
2.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审核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项目,有关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权限范围内其他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审核项目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涉及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由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的意见,县发展和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平衡,其中需要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投资计划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联合下达。
(十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和程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发展和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
2.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核准、审核的,或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征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对相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相关部门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十二)关于开发区管理的职责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功能区和省级开发区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县商务粮食局负责指导和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工作。
(十三)关于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线略、观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县商务粮食局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离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政政策措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划。县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四)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职责关系
1.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推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2.关于节能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节约能源资源及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监察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双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双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