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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塘乡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沙塘乡财政精细化预算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9-05来源: 沙塘乡人民政府 作者: 赵富贵

沙塘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沙塘乡财政精细化预算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新《预算法》、《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以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目标,确保乡镇基本运转。坚持“财力与事权匹配、全口径综合预算、勤俭节约讲求绩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编制范围

乡镇人大、党委办、政府办公室、政协、纪委、财政、招商、宣传、妇联、团委、组织、文化、民政、保、计育、城建、城管、农技站、经管站、农经办、水利站、安监站、群众工作站等站所。预算除上述单位对应口径的基本经费外,还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民政经费、五保户经费、机关维修费、社区经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等专项支出。

三、预算编制的方法

预算编制采用统一的预算表格,包括乡镇部门预算和乡镇综合预算两套表格,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次预算编制要求编制2017年预算。

四、编制程序及时间要求

按照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精细化的要求,2017年乡镇预算编制分为四个阶段,采取两上两下程序编制

第一阶段(一上4月20-25日)开会议,布置2017年乡镇预算编制工作。各乡属单位根据县级下发的《2017年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乡属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方案和编制标准, 各委室站所负责人要测算收支数编制所在部门单位预算建议数,乡财政所收集并审核汇总后,形成初步的乡综合预算收支计划,报乡人民政府。

第二阶段(一下4月25-5月10日)财政所经报请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乡镇党政机关、所属部门站所下达预算控制数。

第三阶段(二上5月10日-5月20日)各站所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部门预算,并按规定报送乡财政所。

第四阶段(二下5月20日-5月28日)乡财政所审核汇总各站所部门预算,形成乡财政预算草案,报乡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经人大审议通过后,乡财政所在规定时间内将审议通过的各部门预算数批复、下达至各站所部门,同时报县级财政部门备案。

五、预算编制操作说明  

(一)、收入预算

1、转移性收入县财政2017年对乡镇的基本财力保障。

2、非税收入:包括纳入预算管理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二)、支出预算

包括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一)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在职人员的工资按工资统发中心2016年12月份发放工资人数及工资标准计算。

2、津补贴:在职人员按工资统发中心2016年12月份津补贴发放标准计算。

3、奖金:考核被评为称职以上的在职人员发放一个月工资的奖金。退休人员参照在职人员一个月工资奖励标准发放慰问金。 

4、社会保障缴费:

基本养老保险金: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含津补贴、第十三个月工资)的20%预算;停薪留职人员工资总额(含津补贴)的20%预算。

职业年金(只测算数据,不做实预算):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含津补贴、第十三个月工资)的8%预算;停薪留职人员工资总额(含津补贴)的8%预算。

ƒ医疗保险金: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含津补贴)的8%预算;按停薪留职人员基本工资的8%

工伤保险费: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含津补贴)的1%预算;按停薪留职人员基本工资的1%计算。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工会经费:按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2%计算。

2、福利费:按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3%计算。

3、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计划生育经费按村人口人平4元计算。在计育支出科目(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里列支。

 4、其他商品服务和服务项目:包含公用经费、交通费、会议费、接待费、培训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经费、城乡建设与环境、机关维修经费等支出,由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安排预算。 

 ①公用经费:办公费按人平600元/人年的标准计算。

②交通费:按人平600元/人年的标准计算。

 会议费:基本会议费人平10元/人.餐,另按每个村(老村数)200元的标准安排。

接待费:接待统一在食堂就餐,按人平15元/人.餐标准。

培训费:按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1.5%计算。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经费:按乡人口人平2元计算。

城乡建设与环境:基本建设费50000元,另按村人口人平2元的标准安排。

机关维修经费:每个群工站安排1万元。

人大群工站经费:每个群工站安排1.5万元。

    ⑨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补助(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衬助):10000元/村安排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民政优抚费:按2016年12月民政局提供的数据计算。

2、遗属生活补助:按2016年12月乡镇遗属人员实际生活补助计算。

3、伤残人员补助:按2016年12月乡镇伤残人员实际补助计算。

    4、乡镇工作补贴:按2016年12月乡镇报县人社局批准的乡镇工作补贴标准计算。

5、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衬助):按合并后的新村人口规模,1000人以下的安排9万元、1000—2000人的安排11万元、2000人以上的安排14万元的标准预算。具体标准:

 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党组书记补助按1100元/人/月安排,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其他村干部分别按村支书补助标准的90%和70%安排。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按150元/人·月安排。

ƒ办公经费:3000人以下的村按不低于2万元/村安排;3000人以上的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按不低于3万元/村安排。

国土资源协管员补助:按1000元/村安排。

社会管理信息员补助:按1200元/村安排。

⑥综治工作专干补助:按上级要求标准安排。

    6、五保户:按民政局提供的五保户数每人全年3200元计算。

7、退休费:工资和津补贴按人社局2016年12月核定的标准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8、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总额(含津补贴)10%计算。

(四)其他支出:

1、预备费:按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3%计算。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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