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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提交材料规范
发布时间: 2016-08-15来源: 县工商质监局 作者: 县工商质监局
l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申请(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内容应包括:申请的事由、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数量。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201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