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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承办养老服务试点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5-10-13来源: 县民政局 作者: xmzj

为贯彻落实《双峰县“改革推进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根据双峰县民政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安排,决定在双峰县双龙聚老年人联合会开展社会组织承办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我县社会组织转型发展,以社会组织承接养老服务为契机,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承办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新路子,为进一步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基本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原则:

2、坚持择优选取原则:、

3、坚持保障民生原则:

4、坚持规范服务原则:

5、坚持市场取向原则:

6、从立足需求、量力而为,从人民群众最基本、最迫切的养老需求出发设计,解决最急需的人群养老工作服务问题。

7、坚持基本服务原则:目前社会形式满足不了个性化所需,暂时只能通过以点带面、点上突破、面上推广方式,以优抚老人、五保老人、留守老人、孤寡老人、失独老人、失能老人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逐步拓展政府购买的领域和范围。

8、坚持规范运作原则:要遵循保基本、可持续的发展方向,稳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优先为空巢老人、孤寡老人、分散五保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象提供服务。要以满足老年人吃饭、活动等基本需求起步,明确服务范围和照料责任,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避免贪大求全。要立足实际、量入为出,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三、试点目标

通过试点培养发展一批数量合适、治理科学、服务专业、作用明显的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提高其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使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数量、规模和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需求。

四、实施步骤

1、确定服务组织:对全县的社会组织进行筛选排查,对组织机构健全,资质、资格条件具备,业务活动熟练开展的社团组织进行评估,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双峰县双龙聚老年人联合会为试点的承办单位。

2、确定服务对象:以优抚老人、五保老人、孤寡老人、失能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象)为重点,留守老人可通过亲戚购买服务列入服务范围。

3、确定服务内容:以居家养老为服务内容:一是物质生活方面的需求,如衣食住行用;二是精神文化需求,如文化娱乐、保健、医疗卫生等;三是情感和心理慰藉方面的需求,比如说心灵沟通或与亲属沟通。

4、调查摸底(10月20-10月30日):双合、龙返、聚珍三个村对上述的老年人数、家庭状况、老年人身体状况及服务需求进行调查,登记造册,然后确定需服务的对象。

5、组织实施:三个村经村委会研究确定的对象名单交由杏子铺镇民政所审核,报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批后,交由双龙聚老年人联合会负责实施服务。

6、检查验收(11月下旬):对服务内容、标准、范围根据相关文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7、资金拨付: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一部分资金。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社会组织承办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是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乡镇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责成一名政府领导具体负责,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并积极帮助和支持村上克服困难,做好试点工作。联合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全力以赴投入试点的对象确定和管理,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2、强化监督检查

民政局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督促试点实施工作,并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对试点进展、进度和服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经费保障

养老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办是一项新鲜事物,县民政局要与财政协调落实好购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

双峰县民政局

二○一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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