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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消防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09来源: 双峰县政务中心 作者: 政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编制和公布双峰县消防大队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截止20171231日。相关事宜与双峰县公安消防大队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8-6822697。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大队以陈泽朋教导员为组长,李晓峰大队长为副组长,参谋张显定、张弛、唐颖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配备了一名文职人员编辑和录入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正常、高效开展。大队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业务资料,并经领导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截至 2017年底,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大队领导简介、机构职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其他信息公开事项等。

同时,我大队在“办事直通车”消防门户网站(http://61.235.163.195/xiaofang)中主动公开日常消防监督办事结果公开、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等消防公告及在线咨询、投诉举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管理等内容,及时在线公开业务办理结果及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1月1日起至201712月31日止,大队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而未产生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拆讼的情况

我大队2017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大队的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在往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2018年,大队将重点加大涉及服务民众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重要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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