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永丰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09来源: 双峰县政务中心 作者: 政务中心
2017年双峰县永丰镇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2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双峰县永丰镇政府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丰镇政府网站(http://hnyfz.ldsf.com.cn/)进行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丰镇党政办公室(地址:双峰县永丰镇党政办公室,邮编:417700,电话:6823168,电子邮箱:realhussar@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镇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镇长担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镇党政办公室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镇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文广站负责网站建设和管理。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党政办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相关制度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建立了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全镇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建立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每半年对各办所信息公开工作量进行考核公布,并与年终相关工作评比挂钩,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办所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小组主管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
一是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对公开范围、形成时限以及如何申请公开,如何监督公开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释,达到实际、实用、可操作的目的。
二是加强网上平台的建设,创新网上公开形式。我镇充分利用永丰镇网站平台,即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网站上发布。在网站上设立了办事指南栏目,公布行政及事业单位项目办理流程、申办条件、办理期限、收费标准、法律依据等服务。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在门户网上已主动公开信息23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23条、业务类信息48条、规划计划类8条、其他类信息151条。
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推行网上公开方式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各种传统公开方式:包括设立咨询电话;设立意见箱;设立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切实做到了公开透明。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7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用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涉及面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工作的科学性不够,审核力度不足。今后我镇将加强检查,不断完善、定期更新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