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您现在的位置: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年报

双峰县司法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2-09来源: 双峰县政务中心 作者: 政务中心

为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省里《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17年,我局在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制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王爱民同志(局长)为组长,秦辉明同志(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处、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由秦辉明副组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王明良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

(二)关于《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司法局及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在我局设立的双峰县司法行政网站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同时在局办公室设立了内网(触摸屏),并按要求发布和及时更新。

(三)落实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县司法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相关措施:一是建立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各股、室、处、办、中心承办人及时填写《信息公开报告》,报分管局领导及保密人员严格把关并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上网站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二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三是要求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稳妥处理,做到规范受理行为,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行车路线、联系电话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等工作县司法局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提高信息公开承办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县司法局对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编排公开目录并予以公开,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2017年度县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67条,公众可通过网络联系方式进行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县司法局未收到局外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县司法局没有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县司法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存在主要问题
  2017年县司法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信息的总体数量还不多,依申请受理数为零,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时间。

七、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打算
  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力争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继续做好公开和不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以确保政务工作公开落到实处。

   

                                                     双峰县司法局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