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018)
发布时间: 2018-03-16来源: 县安监局 作者: 县安监局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职能职责,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双峰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址为:http://www.jiuzan8.com/aqscjdglj;同时可在双峰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查阅,网址为:http://www.jiuzan8.com/xxgkzn/list1.html;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地点查阅。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双峰县安全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2.书面申请。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201办公室;咨询电话:0738-6821377,传真号码:0738-6836876,通信地址:双峰县永丰镇思云路261号,邮政编码:41760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夏季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本局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办理步骤
1.审查。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联系方式;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本局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即时登记受理。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经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原则上,一事一申请。
4.收费。本局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外,不再另收其他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