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活禽及禽类产品销售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03月12日 03时02分00秒来源: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 xspypjdglj
双食药监发〔2016〕3号
双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6年活禽及禽类产品销售质量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单位、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现将《2016年活禽及禽类产品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双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1日
2016年活禽及禽类产品销售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双峰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任务,加强活禽及禽类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针对活禽经营市场(含活禽批发市场、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等)存在的突出问题,惩防并举,集中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要使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力度得到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使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的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禽类及其产品经营者防控疫情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严把活禽市场准入关。重点检查上市销售的活禽有无检疫证明以及检疫证明是否在经营地点公示、是否重复使用或弄虚作假。严禁没有检疫证明的活禽及禽类产品上市销售。
(二)规范活禽经营行为。重点检查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是否落实管理责任;活禽及禽类产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严厉打击经营注水、病死、未经检疫的活禽及禽类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重点检查活禽宰杀区域的布局、设施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从事销售、宰杀的场所是否符合公共卫生标准,督促经营者强化活禽场所的清洗、消毒。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1日开始至12月30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日前,各乡镇食品药监所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辖区内活禽及禽类制品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经营者基本信息,建立本底资料。
第二阶段:5月 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食品药监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查找问题,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2月30日,县局组织对各乡镇食品药监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漏补缺,督促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食品药监所要根据自身职能,围绕整治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同时,要定期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巩固整治成效。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乡镇所要根据实施方案,抓住活禽经营市场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加强与畜牧水产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监管工程中遇到的问题与矛盾。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做好日常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
(三)强化信息报送,严格监督检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乡镇食品药监所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按工作时间安排的三阶段,分段予以上报。县局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责令整改落实。